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是一家位於 Richmond 的獨立國家機構,通過健全的財務管理和卓越的客戶服務,為受保護的 Virginia 公營部門員工提供退休和其他福利。VRS 是美國15最大的公共或私人養老基金,也是全球36最大的養老基金,為超過861 、000 在職和非在職會員、退休人員和受益人提供服務。成員包括公立學校教師,政治部門員工(城市,鎮,特殊機關和委員會),州機構員工,公立學院和大學人員,州警察,Virginia律師和司法機構。約有864 僱主參與VRS 。
會員資格
只要員工開始為參與雇主工作,即自動成為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的會員。(有些雇主要求員工在加入VRS 前有一段試用期)。
以下類別的全職受薪員工有資格成為會員:
- 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分類、兼職州政府員工也符合資格)。
- 參與的維吉尼亞州市、縣、鎮或行政區。
- 維吉尼亞州各學區的教學、文書和行政人員。
歷史
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由之前的兩個退休制度演變而成。在 1908 中,Virginia最早的公共退休制度(退休教師基金)僅為公立學校老師提供福利。該系統於 7 月1,1942 被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VRS) 所取代。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和大部分州政府員工都有資格成為會員。
在 1944 年,行政區(如市、鎮等)獲准將其官員及員工納入體系。當時,公職人員並不享有聯邦社會安全法 (Federal Social Security Act) 中關於老年、遺屬及身心障礙健康保險 (Old-Age, 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Health Insurance) 的條款保障。
當公職員可以加入社會保障時,聯邦決定簽訂聯邦協議,從而涵蓋其員工。只有當僱員不在現有退休制度的涵蓋範圍內時,各州才能簽訂此類協議。為符合此要求,現有的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已被廢除。6 年 2 月 1952,弗吉尼亞聯邦成為第一個取消退休制度並根據社會保障員工保障的州之一。Virginia補充退休系統在 1 三月 1952 建立,作為社會保障的補充。
由於1986 的稅制改革法案,退休福利和社會安全福利的整合受到了極大的限制。VRS 福利不再被視為社會安全的補充;因此,該系統的名稱由1990 會 議改回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
1993 大會會議上的眾議院聯合決議 392 要求聯合立法審核及覆核委員會(JLARC)完成對 VRS 的全面研究。研究得出結論:
- VRS 應成立為獨立於 Virginia 政府執行部門的機構。
- 任命受託人應該是州長和州議會的共同責任。
- VRS 信託基金應該在Virginia 憲法中成立為獨立信託基金。
- VRS 諮詢委員會的結構應在法律中加以規定。
- 州議會應指定一個常設立法委員會或小組來持續監督退休制度。
對Virginia憲法和 VRS 授權法例的這一系列更改發生在 1995 和 1996 中。Virginia憲法(第 X 條,第 11 節)現在要求大會維持「... 為參與政治部門的州員工和員工維持退休制度。退休制度的基金應被視為獨立的信託基金,須與Commonwealth所有其他基金分開,並須僅以其成員和受益人的利益而投資和管理。」
聯合立法審計和審查委員會
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 監督法案(Virginia 守則第 30-78 及以下條)指示聯合立法審計和覆核委員會負責持續監督 Virginia Retirement System。JLARC 需要發布定期狀況報告和退休制度的立法人指南。此外,JLARC 發布半年度報告,總結 VRS 投資的表現。
使命宣言
VRS 通過健全的財務管理和卓越的客戶服務為 Virginia 公職員提供退休和其他福利。
願景宣言
成為值得信賴的領導者,為我們的服務對象提供福利和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