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非自願地從承保的工作崗位離職,您可能有資格獲得由VRS 管理的遣散費福利。非自願離職是指因預算削減、機構重組、員工縮減或其他與工作表現或不當行為無關的原因而裁員。如果您自願離職或退休,則無資格享有遣散福利。
勞動力過渡法 (WTA)
如果您是州政府雇員且非自願離職,您可能有資格根據 「勞動力過 渡 法」(WTA) 獲得過渡性遣散福利。如果您自願辭去州政府職務或退休,則無資格享有 WTA 福利。
過渡性福利計劃
適用於教師、其他學校員工(食堂員工、校車司機和維修員工)以及雇主已選擇參加「過渡性福利計劃」的政治分支員工。
特定職位的特別豁免
如果您擔任下列職務之一,因原因以外的原因非自願離職,且在離職時的服務年限達20 或以上,則您可能有資格最早在年滿50 (如果您參加計劃1 )或最早在年滿60 (如果您參加計劃2 或混合退休計劃)時退休,並領取未扣減的退休金。您的雇主必須在「 一般提早退休規定例外證明」(VRS 8-) 上證明您的資格。如果您回到承保的工作崗位,除非您的職位符合這項特別豁免的資格,否則您將須遵守您的計劃中未 減額或減額退休的正常規定:
- 由州長、州董事會、委員會或理事會任命的機構主管
- 校長
- 縣、市或鎮經理或律師
- 憲制官員(如果您的職位被廢除)
幫助會員在今天規劃明天。
VRS 通過健全的財務管理和卓越的客戶服務為 Virginia 公職員提供退休和其他福利。
